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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企业公告] 关于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的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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沱江泛舟 发表于 2016-7-27 13:34:30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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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步伐,推动电商扶贫工作。根据省商务厅、省扶贫办《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推进电商扶贫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》(湘商电〔2016〕8号)和县精准脱贫办《关于印发〈凤凰县发展生产脱贫工程扶持政策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凤精准办〔2016〕17号)有关精神,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牵头,县发改(商务)、供销、邮政、扶贫、财政等部门负责,拟在全县范围内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、支持贫困户开设网店,开展工业品下乡、农产品进城和综合便民服务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  一、扶持政策
  (一)农村服务站
  1.提供1万元以上的电脑、电视机、货架等配套设备、设施;
  2.提供电子商务运营、物流、业务培训、宣传等支持;
  3.提供商务、供销、邮政、金融、人社等部门业务落地支持。

  (二)贫困户网店
  2016年支持10户贫困户开设网店,每户扶持1万元。

  二、扶持范围
  农村服务站以200个贫困村为重点;贫困户开设网店扶持范围为建档立卡户人口。

  三、选点条件
  (一)农村服务站
  1.所处位置必须人口集中,交通便利,辐射面积4平方公里以上,服务人口在1000人以上。
  2.目前开展农村商品经营或其它为农服务, 以及愿意从事电商创业的。原则上有营业执照,店面面积20平方米以上,通宽带。基层供销社职工、便利店、邮政代办点业主优先。
  3.申请人或实际操作员能熟悉使用电脑、手机等电子产品,有网络经营基础者优先。
  (二)贫困户开设网店
  1.网店店主是建档立卡户人口;
  2.家庭成员有人会运营网店;
  3.网店在7月底前开设并有交易。

  四、报名、审批程序
  1.报名。农村服务站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填写报名表;贫困户网店申报须提供网店首页截图、网店认证信息截图,以及后台交易截图。
  2.考察面试和核实。由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考察、面试和核实,提出初步拟建站点和拟扶持网店名单。
  3.审批确定。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责任单位,对照选点条件,确定拟建服务站和扶持网店名单。

  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
  报名时间:2016年7月5日起至2016年7月15日止。
  报名地点:县供销联社(沱江镇虹桥中路供电巷)
  联系电话: 3221397,13407436171

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凤凰县电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
 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 2016年7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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